******人民政府机关
2025年02(至)0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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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2(至)03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东平县2025年龟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2025年龟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龟山小流域位于东平县旧县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整修、水蚀坡林地整治、谷坊及沟道清淤、新修水泥混凝土道路等工程。3.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4.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质保期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7.交付或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平县旧县乡境内。 8.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金额(万元):400.16
中小预留:是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3月
400.16
是
2025年03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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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